这与我无关?
小时候读到这一章时,我常想:“这一章是写给教会里传道人的,所以和我没关系!”
但当然,我错了。
没错,保罗在这一章中确实详细说明了监督(主教)与执事的条件,但这些特质并不只局限于这些职位上的人。事实上,保罗之所以列出这些标准,是为了让我们知道,在“永生神的教会”——也就是“真理的柱石和根基”中,我们该当怎样行事为人(提摩太前书 3:15)。
虽然神对属灵领袖的要求更高(雅各书 3:1),但神同样期望“平信徒”在进入神的殿时要谨慎行事(传道书 5:1 上)
品格胜于才能
这一章也揭示了在神眼中,服事最重要的不是才能,而是品格。
从保罗列出的资格来看,除了“善于教导”(提摩太前书 3:2)外,他并没有提到任何关于恩赐或才干的要求。
他没有说执事必须口才流利、富有魅力,也没有说监督必须外向、会多国语言。
相反,保罗强调的是这些人的行为与内心:
不可酗酒、不可暴躁、不可贪财、不可贪婪,还要有节制、端正、好客、有好名声(提摩太前书 3:2–3, 8–10)。
当我们有机会服事神时,也许会因为缺乏才干或恩赐而觉得自己不配。但在神眼中,祂真正看重的是一颗真诚、清洁、谦卑的心。
然而因着人的软弱,我们常更容易关注那些可见、可量化的事,而忽略那属灵、看不见的内在生命。于是,当我们忙于教会的事工时,往往会忽略了内心的栽培。
让我们借着这一章所列出的资格,反思自己在服事神时的品格:(以下为提摩太前书 3:2–7, 8–13 中部分条件)
我们在未信主的朋友当中是否有良好的见证?
我们是否因服事而心高气傲?
我们是否对神与祂的教会失去了敬畏?
我们是否持守那“以清洁良心所领受的信仰之奥秘”?
我们是否善于管理自己的家,使儿女在主里成长?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