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这一章中,“道理”被提到了两次——“按着健全的道理”(提多书2:1)以及“好使你们凡事显出我们救主神的道理”(提多书2:10)。
有趣的是,这两次提到道理都是与品格和行为相关的。
我们常常在想到教义(道理) 时,容易陷入只把它与传福音和护教学联系起来的思维模式。然而,这里我们看到,信理实际上超越了这些,它应当是我们“凡事显出”的(提多书2:10),也就是说,信理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。
救恩的恩典
“因为神救恩的恩典已经向众人显现,教训我们弃绝不敬虔和世俗的私欲,在今世要自律、公义、虔诚地生活。”(提多书2:11-12)
神的恩典借着耶稣在十字架上的牺牲,为全人类开辟了救恩之路。接受这恩典的人,可以相信自己从永远的死亡中得以逃脱——这就是我们所传的好消息。
然而,除了成为我们宣讲的内容,这恩典也教导我们要弃绝不敬虔和世俗的私欲,在今世自律、公义、虔诚地生活。
为什么是这样?
神的救恩恩典,是通过一位无辜者为他人的罪而死来实现的。如果有人要求我们为一个品性良善的人承受痛苦的死亡,我们或许还有极小的机会愿意接受;但若必须为一个邪恶之徒而死,而他可能根本不悔改,我们几乎不可能同意(罗马书5:7)。
这正是神向我们显明的伟大之爱:当我们仍然行在罪恶之中,神降世为人,在一切上都无可指摘,却甘心为我们而死(罗马书5:8)。这一切都是为了使我们得赦免,并在将来能够在神的审判台前无可指摘地站立。
这就是我们所信的神救恩恩典的信理。
反思要点
将此信理与日常生活联系起来,我们可以思考以下几点:
神以生命显示对我的大爱
在我的日常行为中,我是否足够爱基督,以至于愿意放下自己的私欲来遵守祂的诫命并服侍祂?
神为我开辟了通向天国的义路
在日常生活中,我是否行在公义的道路上?或者在某些方面,我是否又偏向罪恶的道路?
神为我而死,使我得赦免并在审判台前无可指摘
在我的日常行为和言语中,我是否在周围人面前无可指责?或者是否有一些事情会被人指责或谴责?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