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日读经

哥林多前书 第7章 - 合宜之分

人生大智慧 - 行事合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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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人云:“差若毫厘,谬以千里。”又云:“过犹不及。”人生中的许多事犹如一杆天平,太多或太少都会使之倾斜。恰如其分是一种难得的智慧。保罗在哥林多前书7章中也谈到了男女之间的合宜之道。虽不是神所指示的白纸黑字的真理,但却蕴含着保罗丰富的经验和他对哥林多信徒如同父亲般的爱。

从保罗的信中可以看到哥林多教会并不是一个完美的教会,甚至在男女关系的事上他们可以称得上是反面的例子。在哥林多前书5章的一开始,保罗就提到了哥林多教会中有淫乱的事。更有甚者与继母发生乱伦的关系。这一切都是神所憎恶的,也是使徒们所明令禁止信主的外邦人的 (徒15:29)。正如在罗马书1章所提到的他们的男女都把顺性的用处变为了逆性的用处。这也是为什么保罗要花如此长的篇幅来纠正他们的错误。那么保罗所提到的男女之间的合宜之分都有哪些呢?

1. 顺从自然的规律。

自然非指人的自然想法,而是神创造世界时的自然之道。当神创造亚当时,祂看亚当一个人是不好的,于是给他创造了一个配偶名叫夏娃。一男一女,互相配合,鸾凤和鸣,合为一体。这也是神创造婚姻的本意。神也赐予了夫妻有这个能力来繁衍后代,这样肉体上的相交是神所喜悦的,也是罗马书1章中所提到的”顺性”。那么何为逆性呢?逆性的一个极端的表现是与非配偶的异性,甚至于同性或者动物发生性关系。如此的人是欲火攻心。另一个极端的表现就是极度的”性洁癖”甚至”性冷淡”。虽已结婚,却还是与配偶划清界限。这样的行为是把神所设立的神圣的连结当作是污秽的,认为自己独身比夫妻一体强。保罗也责备了这一点:丈夫和妻子都没有权柄来主张自己的身体” (林前7:4),基督徒应当顺从神赐予人的自然功能进行圣洁的结合,繁衍后代。

2. 至死不渝

在许多的婚礼上,夫妻双方都会表达对爱情的坚定承诺,并说出”直到死亡才能将两人分开“的感人誓言。但如果我们观察现今的社会,离婚的现象变得越来越普遍。在葡萄牙离婚率甚至高达94%!这样的行为显然是神所恨恶的。神配合的,人不可分开 (马太19:6)。这也是保罗所提醒哥林多教会的。妻子不可离开丈夫,丈夫也不可离开妻子。就算离开,也不可再嫁/娶 (林前7:10-11)。虽然神的旨意是要我们在主里通婚,但如果我们因着一时的软弱嫁娶了外邦,神也不一定要我们与另一半分开。相反地,如果另一半对我们忠心,也敬畏神,我们就不该离弃他。神给我们的任务可能是要带领我们的另一半来认识祂,成为神的儿女。我们也应该展示出当有的爱心与信心。在家里做信仰上的好榜样,建立家庭祭坛。然而,如果我们的外邦的另一半是不忠的,保罗的意思是就让他离去。因为在这条婚姻的道路上,他已经选择了另负它轭。那么义和不义就不该相交 (林后6:14)。神说喜悦的婚姻是圣洁的,无瑕疵的,彼此造就、帮扶,以一体的心志奔跑这条天国道路的。这种对配偶至死不渝的爱情也体现出我们对神的至死忠心。

3. 接受神的旨意

神的身体中有许多的肢体,神对我们每一个肢体都有祂的旨意。虽然婚姻是神所设定的,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领受的。有人是因神的国成为阉人的 (马太19:12),如同使徒保罗一般,为福音打那美好的仗一生没有成家。虽说一个人独居是不好的,但如果我们可以清心,不被情欲所牢笼,专为主的事所挂虑,那么在神的眼中,我们也是蒙祂喜悦的。我们就如同旧约中的拿细耳人蒙神特别的呼召。但对于其他人如果神的旨意是要我们建立家庭,那我们就不要刻意逃避婚姻,以免为魔鬼留地步。

作为总结,保罗所提到的合宜之分适用在所有人身上,无论男女。关键在于我们蒙召时是什么身份,就要在主面前守住这身份 (林前7:20)。如果神是让我们嫁娶的,那我们就要在婚姻上让另一半喜悦,顺从自然的规律,并且至死不渝。以夫妻一体的身份来行这奔往永生的路程。相反的,如果神要我们孤身一人,那我们就要洁身自好,殷勤服事主,对神忠心,守住这身份。无论神给我们什么样的身份,我们的目标就是要得着那永生的冠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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