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基督里得自由是什么意思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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脱离律法的自由
在《加拉太书》中,我们看到异端的教导已经渗入教会,歪曲了真理的福音(加1:6,3:1),其中之一就是律法主义的问题。
令保罗极其痛心的是,加拉太人竟然舍弃了因信称义所带来的自由,转而回到旧有的犹太信仰,认为得救必须靠遵守摩西律法——靠行为才能在神面前称义(加5:1)。
这样一来,基督的十字架在他们心中就失去了意义,因为他们舍弃了借着基督白白赐下的称义之恩典。并且,若他们无法守全律法中的一条,就必须自己背负向神偿还的重担(加5:2-4)。
因恩典得救的自由
如今,我们的救恩是本乎恩、因着信。正如加拉太书5:5-6所说:
“我们靠着圣灵,凭着信心,等候所盼望的义。原来在基督耶稣里,受割礼不受割礼,全无功效,惟独使人得以成全的,就是那因爱心发出的信心。”(加5:5-6)
这是什么意思呢?
我们得救的盼望,建立在我们对神及其应许的信心上,而这些应许记载在圣经里,其中之一就是借着耶稣的宝血所成就的赎罪与赦免,使凡信祂的人可以免去第二次的死(弗1:7,约3:16,启22:7-8)。
而这种信心并非抽象的概念,它与“爱”密不可分。如果我们真的对神有信心,就必然以爱心的行为表现出来(加4:6,13-14)。
因此,因恩典得救的自由,就是我们不再需要靠守全律法来证明自己在神面前是义人。因为借着基督的死,我们的罪已得赦免,我们已与神和好。
然而,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继续放纵犯罪(加5:13)。我们必须倚靠圣灵,在等待得赎、进入神儿女荣耀自由的过程中,努力过公义圣洁的生活(加5:16,罗8:18-21,弗4:17-24,约一3:7-10)。
脱离肉体的自由
救恩的恩典不仅仅使我们脱离永远的沉沦,也能让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历神的拯救,使我们借着圣灵脱离罪的捆绑。
你是否觉得自己在日常生活中仍被罪捆绑?
也许你忍不住嫉妒、恨恶那些比自己似乎更顺利的同事; 也许你常常忍不住和家人争吵、发怒; 也许你明知道不该,但每次脚踢到桌角时,总还是忍不住爆粗口。
即便知道自己错了,我们依然很难约束自己不犯罪。这就是肉体的本性。唯有靠着神的恩典,我们才能真正从罪的辖制下得自由(罗6:14)。
我们的罪性与圣灵完全相反,没有圣灵的帮助,我们只能被罪捆绑(加5:17,罗8:18-24)。但若顺从圣灵引导,我们就能胜过罪,并逐渐结出圣灵的果子(加5:18,22-23)。
因此,常常省察自己是否结出了圣灵的果子是有益的。
圣灵的果子就是:仁爱、喜乐、和平、忍耐、恩慈、良善、信实、温柔、节制。 在过去一周里,你结出了圣灵的果子吗?在哪一方面你还比较缺乏呢?
结论
靠着神的恩典,我们已经从“靠守全律法来称义”的捆绑中得释放,因为耶稣已经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,使我们与神和好。
但在这自由中,我们仍要努力过圣洁公义的生活,倚靠圣灵脱离罪性,直到进入神儿女真正的荣耀自由。